广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解答热点问题



广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解答热点问题

预付卡、旅游消费这样避“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卢盈

核心提示

5月24日,自治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情况。会上,针对预付卡消费该如何规范,游客投诉维权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等消费热点问题,来自自治区商务厅、旅游发展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答。如何让自己在消费中避开陷阱,保证自己的消费权益?消费者们不妨看看以下注意事项。

预付卡消费

办卡时

一定要签书面合同

自治区商务厅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在预付卡消费安全方面,需要注意4个问题。一是办卡前要充分了解经营者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信誉口碑,根据其经营规模、环境、实力等客观情况,慎重作出选择。

二是办卡金额不要过大。商务部于2012年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现实中往往有一些经营者采取大额卡高折扣的方式吸引消费者办卡充值,违反了该管理办法的规定,存在较大风险。消费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限量购买或充值,不要因贪图优惠一次性购买或充值较大金额而承担过多风险。

三是要以书面形式确认有关约定。一些销售人员在推销时往往会夸大使用范围、折扣、期限等,办卡时一定要通过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来对相关条款予以明确,不要轻信经营者的口头承诺。

四是要妥善保管消费证据。消费者购买预付卡后,要妥善保存发票、缴费收据、银行刷卡单据、合同或协议等相关凭证,每次消费后要详细记录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事项并签字确认,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有效维权。如果没有证据,即使向相关部门投诉,相关管理部门也难以查处。

旅游参团

旅游遇问题,可拨12301

在旅游参团方面,自治区旅游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游客需要注意的3点事项。

第一,游客参团旅游,首先要注意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如果是出国旅游,要注意看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是否标明有出境旅游。

其次,游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看清有无购物和自费安排,付款时要求旅行社出具正规票据,购买商品时要保留发票等购物凭据,如果旅行社违反合同安排旅游购物和自费旅游项目的,游客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款,或者退还另行支付的旅游项目费用。

最后,个人出境游如果需要交纳保证金,应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要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交纳保证金。

另外,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以拨打“12301”旅游投诉服务热线进行投诉或咨询,投诉需要提供合同、发票等相关证据,调解纠纷可以通过旅游质监执法机构、仲裁机构、人民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等方式进行。

食品安全

3措施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食品安全问题是近年来消费者较为关注的一个焦点。近期我区食药监管部门对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都有哪些监管措施呢?

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在会上谈到,根据《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食药监管部门目前通过3项措施加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突出对禽畜肉、水产品、冷冻肉等重点品种的日常监管,通过市场巡查,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和索证索票等制度情况,对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者依法组织查处。

二是加大抽检检测力度,增加对市场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抽检频次和数量,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予以查处,同时通报农业、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

三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等违法经营行为,着力解决高剧毒农药违规使用,抗生素、激素滥用,非法使用“瘦肉精”和孔雀石绿等突出问题。

新闻链接

一季度全区抽检药品超2成有问题

记者在此次发布会上还了解到,据统计,2016年一季度,全区共完成食品抽样6366批次,完成检验2722批次,问题发现率为5.1%;完成药品抽样509批次,完成检验45批次,问题发现率为22.2%;医疗器械10批次,均完成检验。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侵权假冒案1054起,办结812起,移送司法部门29起。

下一步,我区各级各相关部门将在各自领域,持续开展打击影响“放心消费”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通过整治不断提升我区的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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